全台灣第一所被一次陳情27,甚至連累到教育處也成為被告的學校,一定有問題?有問題的學校,自然會有人擔心:「這所學校會不會被收回去了?」。

其實,我也同意,這麼麻煩的學校,一定有問題!只是更想要關心:「是什麼樣的問題?怎麼造成這些問題?如何解決問題?而不是只問是誰的問題?」

不過,我並不同意,「人文國中小會被收回去!」。

因為,嚴格來說:「縣政府從來沒有把人文國中小實質的交出來(維持直接指揮),因為它還是縣府所屬的公立學校。既然它不曾被真正的交出來過,也就不會有所謂的收不收回去的問題。不是嗎?」

頂多,就是人文展賦教育基金會,不需要再為這所學校「出錢出力」罷了!

當然,我知道,大家關心收不收回的問題,指的應該是「經營權」的問題。

公辦民營的「人文國中小」在實質的辦學績效上,無論是縣府執行的基本學力檢測、學生的行為現、或是畢業校友的社會適應與發展,都在中上水準。更重要的是,15年來,學校所開發的課程模組以及教學創新,已經在台灣各地中小學的教育場域中,產生諸多影響。其中最具體的例子是:目前台北市最夯的「和平實驗國小」,最初規畫時,本校優秀的教師團隊帶著人文國中小的經驗,無私的分享,奠定了該校的主要架構,嘉惠了台北市民子弟。顯見,「人文國中小」的教育價值是被認可的。

因此,如果。按照「經營不善需繳回經營權」的邏輯,並依相同的標準來看全縣的100所學校,萬一,績效不錯的人文國中小真的必須繳回「經營權」。那麼,一定有人會問,是不是也有不少政府自己經營的學校的「經營權」也要回繳?如果是這樣,有趣的問題來了?請問:政府自己經營不善的公立學校,需要繳回經營權時,要繳給誰?由此可見,現在把人文國中小的經營權收回去,涉及的面向是非常大的。所以,我想請大家不要擔心,即使有這麼多事項被陳情調查,我相信宜蘭縣政府一定會用心協助清陳情的事件,找到有效解決方法,並支持辦學已有績效的本會,繼續為宜蘭服務,以維護宜蘭縣政府帶頭「鼓勵民間興學,促進教育多元化」的初衷。

再則,深究這次陳情的案件,多數是涉及中央已放寛,而地方未能積極輔導受託單位共同研議更有利於教育實驗的行政程序。導致,一經陳情,公部門就只能站在最簡單的「公立」學校的屬性來看待「民營」的種種變革,一個是「守成」,一個是「創新」,當然各有立場一定會衝突。因此,本會已於日前再次行文宜蘭縣政府,請求參照中央條例重新修約及更新辦學計畫書。希望在雙方的合作下,除了建構出更符合中央政府期許人民參與興學的公辦民營的環境外,也給陳情人有個交代。

說明白一點,感謝陳情人的提醒其所陳情的事項,確實有許多是來自使用原本用於公立學校的法令規範有關。隨便舉個例子,陳情人說基金會動員家長代表向家長收取實際用於學生身上的教師鐘點費(如多元選課,或五人就有一位老師指導的PBL),不符合宜蘭縣府的規定。我們很佩服陳情人確實用心研究法令。若依公立的課程結構及教師編制,每班老師所擔負的授課時數已足完成傳統課本的課堂教學,確實不應另收教師鐘點費。但是,如果實驗學校希望改善學習品質而提高教師編制,政府又沒有額外補胋時,這些超出政府編制的教師,其薪資由受惠的家長來分擔,則是合理的。由此可見,現有法令規範單純的公立學校不會帶來困擾,但若用於實驗教育就有限制,有限制就應該修訂。更何況中央已經鬆綁。地方政府若相信引進「民營」的價值,那麼協助受託單位依中央授權,找到合法出路,是絕對必要的「行政作為」。這樣才不會讓受託者感受到「又要馬兒跑,又不給馬吃草」。

是危機也是轉機!

人文展賦教育基金會過去因全力專注於學生學習品質的精進,缼乏餘力可投入行政法規的研議與修訂,導致這次事件的動盪。但也欣喜因為有這次的陳情,剛好為「公辦民營」的體質作一個總體檢。陳情人費心蒐集資料,匯整27項的陳情案件,實在是一件大工程。雖然,接受縣府大動作調查的過程中,教師團隊及協助的家長們,心中百味雜陳。但是,當換上另一種心情,站在更高的位置,看著台灣未來人才的成長環境時。反而,可以用平和的態度,肯定這次的震撼,也許,因為「它」,台灣公辦民營的環境可以更健全,好讓更多有心的民間團隊,安心地參與政府的實驗教育。

如果是這樣,是不是我們就不用擔心人文國中小要被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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