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文章的下半段很難產,原因是:

    相較於現在要寫的後半段,15年的前半段我做的都是「體制內改革」,所展現的成就,更是符合主流大眾對於「體制教育革新」的期望,當然容易下筆。但是15年的後半段則逐漸轉向「對抗體制」,實際發展的過程中更涉及諸多負面經驗,為了減低可能再度帶來不好的影響,下筆間經常需要反覆斟酌,再加上個人眼疾需要調理,所以書寫的速度非常緩慢。

    幸好,有這次連假,終於讓我可以順利完工。謝謝您的耐心,還願意再讀下去。

    話說第8年,這一年,人文團隊開始分道:「適性教學VS. 適性教育」

新任校長得到基金會執行長的全力支持,結合許多領域專精教師團隊的努力,學校展現了體制內教學革新的豐碩成果,這個成果甚至實質地影響到目前最夯的台北市和平實驗國小的辦學規畫。這是過去累積了幾年系統化的教學與課程精進的合理結果。這類成果對於認同「學業成就取向」(VS. 「人類發展信念」)的人,是十分欣喜的。證之,近日和平實小招生的盛況,顯然,注重「學業成就導向」的「適性教學」仍然是當前教育創新改革的主流,也是政府的施政主軸。可惜,再優的「適性教學」仍是教師主導,學校用年級的平均樣貌,規範了學生學習的內涵與評量指標,教育成敗的認定取決於「孩子有沒有被帶著跟上國家課綱」的能力指標,若沒跟上則需補救教學,殊不知有許多孩子的天賦不在「部訂的能力指標」上,但在現在體制下,這些孩子卻被迫落入「學習失敗者」的迴圈。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用15年翻轉體制教育是一件大事

              這15年的代價很大,但也欣喜目標終於接近完成。

15年前我借調擔任人文國小的校長時,它是一所標準的體制學校:課綱教科書和封閉的教室。

15年後,人文國中小跳脫課綱,沒有教科書,封閉的教室被打開,學生走出教室海瀾天空行動學習。

最重要的翻轉是:15年前,學校的存在是為了完成國家規範的課綱; 15年後,學校的功能在於落實教育本質,個別化的啟動學生潛能。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九年一貫課綱是國家推動九年國教的最高規範。目前正在使用的課綱其基本架構是預期經由七大領域的課程實施,以培養國民的十大基本能力。講細一點,就是根據七大領域課程對十大能力的可能貢獻,再依領域性質細分成二至四個階段,訂定該階段學生應該達到的能力。最終目標就是全體國民完成九年時間的國民教育之後,都能達到國訂十大能力。為了讓讀者更具體了解九年一貫課綱對於學生的期許(要求),以下摘要國英數社自五大領域中最後階段的能力指標之一供參考。以下這五項指標,就是課綱要求國中生畢業後,應該達到的能力水準。

一,國6-4-3-7 能以敘述、描寫、抒情、說明、議論等不同表述方式寫作。

二,英 5-2-2 畢業時能掌握至少1000個應用字詞,並能應用於簡易的聽、說、讀、寫溝通中。

三,數 C-T-3 能把情境中與數學相關的資料資訊化。

四,社 7-4-7-10 列舉數種金融管道,並分析其對個人理財上的優缺點。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什麼時候孩子的「哭聲」變成「哭鬧」?

             我不喜歡哭聲,當孩子哭的時候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只想用一切的辦法來讓孩子停止她的哭,如果用盡了一切辦法還沒有成功的話,就只能使用最原始的『權』、『力』來停止,我還有理智,知道不能使用暴力,但卻潛意識使用了『生氣』產生的權威,來解決我面對哭聲的焦慮感與當媽媽的標準值。

這位媽媽的反應很真實,孩子的哭聲引發焦慮,不能有效停止哭聲,只有本能用權威壓下去。還好,她說:「我還有理智,知道不能使用暴力」。但當哭聲持續到理性無法管控時,怎麼辦?

小玉在八個多月時堆積木,積木倒了,她哭了!我可以理解她是很難過才哭的,但是小玉哭的時間久了,哭就算了,還一直要我抱抱,我抱著就好了,可是她又邊抱邊身體扭動,讓我實在是很難抱,心情煩躁洶湧而來,本想好好的同理他,但煩躁使我不舒服,於是果斷放棄,真誠面對自己的心情,將小孩交給老公去抱抱,我旁邊冷靜一下。

碰到無法有效立即處理孩子的哭聲時,身邊重要他人就十分重要,可以幫助主要照顧者暫時脫離困境,否則,很快地「哭聲就變成哭鬧」。但是在現實忙碌的生活中,這種境遇是很難得的,沒有人幫忙,媽媽只好發展出自己的方法。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一直覺得自己得天獨厚,四十年來投入教育工作的實務與研究,經歷了一般人不容易遭遇的狀況。喜悅的是,每每在最低潮的時候,從年輕就銘記心中的那一段話就冒了出來:天將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雖然在五十歲那一年,就決定不再引用,沒想到竟一直擺脫不了)

    這一段時間,除了日常工作的必要投入,開始擠出時間,認真的把展賦教育系統的理論與實務,逐一整理與詳細撰述,希望可以集結成方便分享容易閱讀並且激勵實作的系列著作,為台灣本士化實驗教育系統的建構盡一份心力。以下,是相關作品的分享:

從孩子的哭聲談起

幾乎每一個爸媽對自己小Baby的哭聲都會有所反應,即使是已經睡著了。自由時報201711923:03刊出一篇報導附上一段影片,報導指出:「片中可以看到一名父親坐在沙發上呼呼大睡,手中並未抱著小孩,不過當他一聽到小孩的哭聲,便下意識的做出輕拍的動作,哄著小孩別再哭泣,而一旁抱著嬰兒的母親,則是被丈夫可愛的舉動給逗樂了,不斷的哈哈大笑!

二十幾年前,作為新手爸爸的我也有類似的經驗。在兒子剛出生的幾個月內,每次我在淋浴時,洗澡水沖刷到塑膠布拉簾的聲音,常會讓我不自覺地暫停洗澡動作,側耳注意聽是否寶貝兒子哭了,結果當然多數是白忙一場,有趣的是,這些白忙的經驗,並沒有減少我下一次相同的反應。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幾天前,在「2017雜學校」亞洲最大創新教育展的最後一天的最後一場:「雜學校 親子天下       台灣實驗教育論壇」,我和我的孩子楊逸帆有機會同台分享。結束後,一位年輕的孩子說想要訪問我。訪談中感受到她的熱情、真誠。我們談的非常愉快,本以為這就是一個美麗的Ending,意外地,有人從別地方轉來了她的一篇報導。我問過她,她說可以給別人看。以下就是她的報導,也請您一起來欣賞,並給她鼓勵。

百年大計 父與子教育行動

亞洲最大創新教育展「雜學校」22日邁入最後一天,人文無學籍行動高中創辦人楊文貴,與兒子楊逸帆同台進行「父與子的幸福使命」論壇,於台上分享對於未來教育的想法,更不時展現幽默的親子互動。

楊逸帆:探尋體制外教育可能

作為兒子,也是紀錄片《學習的理由》導演。楊逸帆說,自己與父親最大公約數是對幸福的追求,主題雖是自己訂定,卻令他苦惱許久。仰慕身為心理學家的父親,楊逸帆很早便透露想習得父親真傳,卻總是被父親拒絕,因為楊文貴認為,兒子尚未感受世界,應該摸索出自己的路。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5歲國中畢業時,面對下一步只有兩個選項:工作或者找不花錢的學校就讀。在猶豫之間,導師幫我下了決定:「你的成績還不錯,考上師專應該沒問題。就這樣,自己也沒能料到,一頭栽進教育工作,忽間,已過了40年。回首往事時,也曾有幾絲哀怨,哀怨心在想的是:如果當時不走進師專,是不是就不會像現在,已經老了,還要這麼辛苦?」還好,    只是幾絲,      對實際生活與工作沒太大影響

            上個月受邀在教育廣播電台台灣心文化情的節目中,分享40年來教育工作的心得。我想也在這裡分享給讀者,您聽一聽,若覺得有趣也歡迎再分享或給我些回饋意見,也許,這樣可以讓我內心的哀怨少了幾絲。謝謝您!

9/16廣播  

9/23廣播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近日來,普遍寫在人文國中小學生家長老師及校友臉上的擔憂是:我們的學校好像要被收回去了!?

因為,教育處已經完成針對「27項陳情案的調查,並於92119:00假縣府文康中心召開人文國中小家長說明會,公開說明調查結果之結論參、結論三、查本縣人文國民中小學確有未依契約及教育發展計畫執行之事項,且情節重大。建議依「宜蘭縣屬各級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第廿四條之規定,經教育審議委員會調查屬實者,本府得終止或解除委託經營契約。

            面對教育處這樣的結論,我也一樣擔憂。但是,我的擔憂卻是落在另一個層級:宜蘭教育大縣的美名恐怕會被中央或社會大眾收回去!誠如我們的資深家長,同時也是積極參與實驗教育修法的關鍵人物林怡伶女士在臉書上的論述:不應以即將廢除之不合身的法案,成為審議調查人文之準則。」,林女士建議:提請訴願,請求駁回調查報告之結論,提請重新審議。並考慮公辦民營法案二修即將通過,請求以新法來做為審查準則。

           怡伶女士熱心與專業的提點,我深表贊同。以下摘錄106711日行政院會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的實驗教育三法修正草案中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條例」,與本案最相關的條文如下:

第五條 受託學校就學區劃分、依法向學生收取之費用、課程、校長、教學人員與職員之進用、行政組織、員額編制、編班原則及教學評量,得不適用下列法律與其相關法規及自治法規之規定……..前項不適用範圍及替代方案各該主管機關應於與受託人簽訂之行政契約中定明。…..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

           目前還在為人文國中小打拼的人,其中,年資最深,年紀最大的,就是我。老人家總是較容易感傷與懷舊,所以開始擔心起這學校的未來。昨天寫了人文國中小存在的價值(),那只是摘錄老師們日常工作的一角。今天想再分享老師和家長合作的圖像,因為親師合作是本校掌握學生成長的關鍵。從我40年的工作經驗來看,台灣教育現場,能有一所學校,普遍地和家長建立如下的互動情境,真的是很可貴的。您想知道是什麼情景嗎?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     

           這是摘錄自人文國中小啟蒙班群(4,5年級混齡)家族老師和家長在臉書上建立的溝通社團,我已經將有關個資的訊息作了處理。在這個家族,老師每天會概略說明當天課程內容,請家長回應,內容包括:孩子放學後對爸媽自然分享的(特別提醒家長是傾聽而不是詢問)學校事情,及在家裡的行為表現。以下的例子,原本有43則回應,限於篇幅,只擇要其中幾則:

*********

氣質老師:今天整天主題統整課程。早上在頭城老街及搶孤園區,午餐進行麥當勞任務,下午泳池任務。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一些人認為宜蘭縣公辦民營的人文國中小很亂,應該收回公辦!

           這個論述來自人文國中小的幾位家長向縣府提出27項陳情(1項縣府圖利基金會)所引發的反應。陳情案目前造成雙方各有論述:關鍵在於100年宜蘭縣自治條例和103年中央條例有許多不同,而人文展賦教育基金會,理念跟著103,行動卻困在100。雙方對於契約與法令詮釋的不同,自應循行政或法律途徑處理,不在話下。而這一篇內容,是要回答:如果讓現在經營的基金會繼續辦下去,它對這個社會有什麼價值,廣大納稅人值得為它的存在而表示支持嗎?

     要回答上面的問題,可能有許多方式。

     這一次我想請大家來看看學校最真實的場景。以下摘自上週發生在人文國中小玩學班群(23年級混齡)老師的課程紀錄:

*******************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收回人文國中小有一個很的問題的要面對!

15年來基金會已經開發出完整的展賦教育系統,學校不用部審教科書,也沒有一般性的紙筆考試,採用的是主題統整課程,實施混齡班群的協同教學,推動深入社會場域的國內外行動學習,以及落實親師合作的性格調育工作等等,這是一個不容易在短期間完全複製的系統。而要讓喜歡這類課程的學生及家長重新面對一種新的模式,他們的學習權及教育選擇權是不是太被忽視了?

國民中小學公辦民營的主要法源為教育基本法。該法第1條開宗明義指出: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立教育基本方針,健全教育體制,特制定本法。而第2條更明訂: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為實現前項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所以,在第7條明訂:「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從上述教育基本法的主張可見學校經營權的更替,主要取決於學生的受教權家長的教育選擇權是否受到嚴重損害。根據宜蘭縣屬各級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24條之規定:受託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府得終止或解除委託經營契約:

一、不依委託契約及教育發展計畫執行,情節重大,經教育審議委員會調查屬實者。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兒童福利聯盟今年43日公告2017兒童福祉調查」報告中指出,只有15.3%的學童「非常喜歡上學」,比上次調查26.3%退步許多。不喜歡的要因之一是對學校課業沒有興趣。另外,金車教育基金會於9月針對國小5年級至高中2年級學生進行不想上學相關問卷調查 (請參考下列報導)

上面的報導,也符應了更早的相關調查。兒盟於2015824公布「2015年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調查報告」,顯示,分別有42.6%41.1%的學生國中時曾經被強制要求參加平時或寒暑假課後輔導課程; 另外高達六成三(63.2%)的學生,曾在休息時間進行考試的經驗;而高達八成二的學生曾有術科、社團活動被借課的經驗,五成(50.2%)的學生表示學校曾將社團活動時間,挪做考試或改上其他國英數等學科課程。

原來,為台灣185萬學子所建構的升學王養成之路,每天竟然有成千上萬的孩子們,不想上學。當孩子不想上學時,苦惱的不只是孩子本身。

升學王VS. 機器人()」文章中,有位媽媽留了一段話:「如果而不是像現在每天嚷著不想要上課、討厭寫作業結果就是犧牲孩子生而為人的創意與學習熱情,我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家長,眼看著孩子的創意與熱情正在流失,卻因為家庭因素無法讓孩子自學,更加的焦慮。這段話令我感傷不已,強烈地同理到這位媽媽的苦處,使得我更加堅定地持續探討本系列問題,期望引起更多關注,整合大家力量,找到更好的出路,而非讓現行教育制度逼著每個家庭都得離開學校辦自學!

     所幸,近年來,政府已看到人民的訴求,大開實驗教育之門!

阿貴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2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